刑事拘留后家属需要做什么

因为各种罪名被刑事拘留,当事人在里面就会失去一切联系,只能通过拘留通知书和相关办案人员了解大概情况,办案人员也不会细说。

家属要做的是这些:
1、一旦拘留,24小时会收到通知书,家属可以问清楚办案人员涉嫌的罪名是什么,还可以多问问,具体是什么事情,能多问就一定要问。

2、不知道家属涉嫌的具体犯罪行为,作为家属也不能去看守所会见,可以找律师去会见,会见一次一般是3-5千左右,让律师打探案情,并问清楚涉案金额多少,非法所得获利多少,有没有受害人,需要赔偿受害人多少钱之类的,包括可以叫嫌疑人认罪认罚,争取从轻处罚。

3、争取取保,有非法所得的,主动上交了,有受害人的,也可以律师的帮助下,联系受害人,进行赔偿,争取谅解书,从而争取从轻处罚和争取取保候审。这是家属在外面可以帮忙做的事,可以增加取保候审的概率。毕竟当事人在看守所,想赔偿也没有能力,想退赃,也没有办法。

4、如果是第14天或37天取保候审的,那么是经过的检察院审查逮捕的,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理由,是认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,做出存疑不批准逮捕的决定,这种情况下做出的不批准逮捕,然后转为取保候审的,后期公安机关没有新的证据补充的,那么很大的可能就是做存疑不起诉决定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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