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羁押必要性审查,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,不需要继续羁押的,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变者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。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,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。此外,看守所根据在押人员身体状况,也可以建议人民检察院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。
法律依据:《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(试行)》第七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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