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售微信号的行为可能涉及哪些罪名
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一、<!--[endif]-->微信号的性质

微信账号是具有即时通讯功能的互联网账号,,据此,实名注册的微信号是公民个人信息的载体;同时微信号还可作为支付结算工具使用,因此出售微信号依据不同情节可能构成多种犯罪。
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二、<!--[endif]-->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

根据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》规定,经过实名注册的微信号具有能够识别人身份的特性,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公民个人信息。因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,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实名微信号,或是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实名微信号的,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未经过实名注册的微信号不能与具体的人相对应,不属于公民个人信息,不涉及本罪。

微信服务的提供商虽然在服务协议中禁止用户出售、出借微信号,但服务协议并不属于国家规定,并且本罪保护的法益为公民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,因此,出售自己的微信号一般不构成本罪,微信号主出售自己微信号给他人,他人再转售第三人的,转售者和收买者也不构成本罪,但以出售微信好友信息为目的,出售自己微信号的,不视为对自身个人信息的处分,可以构成本罪。
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三、<!--[endif]-->帮信罪与其他下游犯罪

由于微信号可开通支付结算功能,因而具备了与银行卡、信用卡相类似的支付工具性质性质,犯罪分子常收买微信号用于隐匿、转移赃款或是实施电信网络诈骗。明知他人正在实施信息网络犯罪,仍然向其出售微信号,将会构成帮信罪;如果是明知他人正在实施其他犯罪,仍然向其出售微信号作为实施其他犯罪的工具,则构成下游犯罪的共犯。
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四、<!--[endif]-->罪名的竞合

从上述的分析不难推断,明知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,仍然出售非法获取的他人微信号,将会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帮信罪,此时依据刑法的处罚原则,将择一重罪处理,帮信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,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最高法定刑为七年以下,因此若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,将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如果同时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与其他下游犯罪,将依据相同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。

<!--[if !supportLists]-->五、<!--[endif]-->总结

浙江允道律师事务所提示,微信号含有个人敏感信息,同时具备支付结算功能,收购者往往用以实施犯罪,千万不可贪图小利出售自己的微信账号,让自己身陷刑事风险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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